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荞麦属于藤本植物,种子呈三角形,被一个硬壳所包裹,去壳后可以磨面食用。荞麦是由野生荞麦演变而来,可笑的是,同是粮食作物,它却不属于禾本科,这使得荞麦显得有些另类。
在时常干旱的北方,有时遇到春旱,玉米、高粱、谷子等主要作物已经过了播种期,人们就想到了荞麦,因为荞麦成熟期短,是防止绝收的最好粮食,农村流行一句话“头伏萝卜,二伏菜,三伏种荞麦”,六月下旬播种,霜降前后便已成熟。
然而,在雨水丰沛的年头,人们争先恐后的播种晚熟作物,早已把荞麦忘之脑后,没有人愿意种能救急的荞麦。在我的记忆里荞麦面的河洛是极好吃的,如今再想吃荞麦面河洛,得去街里的饭店,一碗还挺贵。大概是物以稀为贵吧!
为何稀少,是因人们不是迫不得已,是不会种这种低产量的作物,话又说回来,要不是产量低,荞麦也不会那麽快成熟。事情总是相对的,有一利,也会有一弊。
由荞麦,我想到了交友,想到了写作,想到了很多……
同为朋友,假如你只属于荞麦的那一种,在朋友春风得意,生活幸福之际,他所交的是那些事业有成、外场体面、高高在上,他认为“用得着”的朋友,你也属于他的朋友,却少有来往,对你好像已经淡忘。
有朝一日真遇到了挫折,生活困苦之时,他和那些高高在上的朋友,已经不是一个档次,这时他才发现你这位荞麦朋友,而你自然也会像荞麦一样为他救了急,使他东山再起,你自然又回到了荞麦那一类的朋友。
写作好像也一样,人们都喜欢看一些吟风颂月的文章,里面语意缠绵,行文流水,使人流连忘返。可是吃惯了大米白面食品,也有反胃的时候,偶尔想吃一顿荞麦面的食品,这才想起你来,吃到嘴里并不是苦涩难咽。
好像还意犹未尽,但是终归是荞麦,尝尝鲜还可以。不久,那些吟风颂月的文章又成了主流,对你的农家饭早已忘得一干二净。所以说,荞麦文章只能弥补一下文化的缺失,终难登大雅之堂,最起码是在那些追求浮华的人眼里!
望着田野里一片片荞麦花的海洋,看着那淡白色的小花,心里暗想,努力做你的荞麦,你毕竟属于“物以稀为贵”的那一种。
努力荞麦!把你的精神延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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