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386|回复: 25

盗卖上千QQ号获利6.5万余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1-28 10:40: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两名嫌疑人一个盗取,一个破解密码,倒卖QQ号,获利6.5万余元。这宗国内首例盗卖QQ号案件已被深圳警方破获,目前,检察机关正向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这是记者昨日(29日)从深圳市公安局获悉的。

  “靓号”能卖近千元

  7月26日,位于南山高新科技园区的腾讯公司向警方报案称,他们接到大量的用户向其客户服务中心投诉自己的QQ聊天号码被盗,且被盗情形几乎一致。当时据腾讯公司估计,大概共有上千个号码被盗。接到报案后,市公安局网络监察处迅速介入。案件指导科的办案民警黄警官告诉记者,报案时腾讯公司已掌握了一定的资料,为案件的进展起到很大作用。

  警方接报后立即展开侦查,通过各种手段的排查,初步将目标锁定在曾某身上。随后警方将曾某控制,进行了调查。据黄警官介绍,曾某根本没有想到自己已经触犯了法律。在调查中,曾某供认,自己在山东还有一个同伙杨某,两人合作进行倒卖QQ号码的行为。7月28日,曾某被刑事拘留,7月31日,警方又出差山东将杨某捉拿归案并刑拘。两二人均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两人通过网络认识,属于从未见面的网友。一次,杨某称自己正在倒卖QQ号,曾某听说之后立即表示自己可以弄到破解QQ密码的办法,于是两人一拍即合,进行分工合作,将盗来的号码放到网站上去卖,有些像××888、××666的“靓号”往往能卖到近千元。两人一个盗,一个卖,所得利润平分。两人共获利6.5万余元。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

  这宗案件是国内首宗因盗取QQ号码而被正式立案侦查的,案情看似简单,却凸显了法律真空。目前,通过各种黑客技术盗取网民上网帐号、游戏装备、网络游戏币等虚拟财产的网络盗窃行为日见增多。据一项调查统计显示,目前中国网络游戏用户达1380万户,其中76.3%有过虚拟装备丢失的经历。面临此种情况时,大多数网友“自认倒霉”,部分网民选择向运营商或者消协投诉。即使有网民报了案,由于法律界定不清,执法机关也无能为力,导致很多网民在丢失虚拟财物后投诉无门。

  市公安局网监处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宪法》对网络虚拟财产的属性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由于网络犯罪和虚拟财产的特殊性,他们在如何处理犯罪嫌疑人这个问题上还面临着难题,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条文对“网络盗窃”这一新出现的现象进行规范。网络财产被盗,还达不到新《刑法》中规定的“互联网犯罪”的程度。警方一开始以“盗窃罪”进行立案,但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时改以“妨害通信自由罪”提起公诉。由于法律条文不明确,警方承认,他们在办案中只能是“摸着石头过河”。

  将震慑类似违法犯罪

  腾讯科技有限公司公关部毛晓芳向记者表示,网络的虚拟社会与现实生活同样存在着安全危机,安全的网络环境需要社会各方共同营造。本起案件说明国家正在重视并逐步加大打击这种网络账号的盗窃行为,对国家继续完善相关方面的法规也提供了很好的依据。

  市公安局网监处办案民警也表示,无论此案能给犯罪嫌疑人定什么罪、量多少刑,都能对类似违法犯罪行为起到震慑作用。此案的法律意义在于,它预示着我国对网络等虚拟世界的法律建设向前迈进了一步,对这个领域有了新的探索。


发表于 2013-11-28 11:04:55 | 显示全部楼层
帮顶  
发表于 2013-12-1 16:06: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早了 各位晚安~~~~  
发表于 2013-12-5 13:04:1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人一个  
发表于 2013-12-7 03:54:3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医保和寿险的,天黑后请不要见义勇为……  
发表于 2013-12-10 00: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不错  
发表于 2013-12-13 01:4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那就好好玩吧~~~~  
发表于 2014-10-10 20:57:1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5-1-26 09: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5-2-28 11: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晕死也不多加点分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