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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蛰-恐怖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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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1 04: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斗指丁为惊蛰,雷鸣动,蛰虫皆震起而出,故为惊蛰。

1.
  这个城市,高楼大厦,车水马龙,每到晚上,霓虹灯就肆无忌惮地闪烁着,有人灿烂在灯光下,有人黯然在角落里;有人被万众瞩目,有人总被视而不见。
就譬如,你听得到春雷乍动,却听不到泥土深处那些卑微生命的颤抖一样。
  快到惊蛰了,它们蠢蠢欲动。
  我,亦蠢蠢欲动。
  我,你看不见。
  即便我们擦肩而过;即便我就站在你对面;即便我对你眨眨眼睛;即便我对你露出微笑;或者我对你怒目而视;甚至我冲你扬起尖刀;你依然看不见我,你必须相信,这个世界有些人,你可能永远也看不见。
  虽然,他们,哦不,是我们。我们是那么地渴望被看见。
  虽是春天,但桃花未红,梨花未白,倒春寒倒是有点来势汹汹。我裹紧了大衣,走在回家的路上。人们从我身边匆匆流过,却没有人能看到我。
  天桥上小乞丐百无聊赖地靠着栏杆,从破败的小棉袄里扯出发黄的棉絮,一缕,又一缕。我响当当地扔了个钢崩儿给他,可他依旧扯着棉絮——他看不见我。
回到家,餐桌上放着被吃过的饭菜,老妈像以前的每一天一样煲电话粥,我默默地吃饭,然后默默地离开餐桌,潜伏到自己的卧室——她看不见我。
  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总觉得有什么东西在身体里不安地蠕动,从舌头、到喉咙、继而是心、肺乃至全身的每一个毛孔,每一个细胞。
  它们就像泥土深处的虫子们,不安、骚动却又期待着春天的到来。
  它们怂恿着我应该做点什么。
  因为,快到惊蛰了。

2.
  可是,一切都是那么理所当然,就好像,虫子们理所当然被莫名其妙地踩死,而我我理所当然是一个看不见的人。
  早晨,我义务清扫了楼道,但没有人发现楼道比以前更干净了;
  上午,我为单位每个人冲了一杯咖啡,却没有人抬头看我一眼;
  晚上,我给老妈做了晚餐,可老妈依旧煲着电话粥。
  难道,一个看不见的人所作的一切也不会被看见么?难道,虫子们就应该卑微地活着么?
  不,不是那样,一定不是。不信你看,那些害虫们总是备受瞩目。
  俗语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一定是这样。

3.
  应该没有什么比杀人更坏的事情了吧?
  天刚刚擦黑,天桥上的小乞丐依旧坐在那里扯棉絮,地上零零散散地落了一片,仿佛他的生活里,只有扯棉絮这一件有意义的事。
  我蹲在他面前,他抬头看了看我,可是目光却穿透我的脸,瞄向了远处。
  “你能看见我么?”我有些忐忑地问,如果他回答“能”,我就决定不做害虫。可是,他收回目光,又不管不顾地继续扯棉絮了,这让我很悲愤。
  没错,是悲愤。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比一个看不见的人更加可悲的么?
  我从怀里掏出毛巾,一手握住他的小脑袋,一手捂住他的口鼻。他只是略微挣扎了一下,目光望着我身后的远处,闪过那么一丝慌乱,继而就一动不动了。
  我记得,当时,有一对情侣在天桥的广告牌下亲吻,还有一个夹着公文包的人匆匆走过。可是他们没看到。
  不,不是没看到,而是看不到,谁会看到一只卑微虫子的死去呢?
  那一刻我流泪了,我突然明白我杀错了人。
  因为,那个小乞丐,也是一个看不到人。
  他们看不到他活着,也看不到他死。
  我杀死了自己的同类。

4.
  惊蛰,那些沉睡的昆虫蝼蚁卑微地苏醒了,默默地出动了,没有人注意到角落里的它们,就像没有人看到我一样。
  我恨那些光鲜夺目的人们,因为我嫉妒他们。此刻,只有毁灭他们,才能证明我的存在。
  第一个,是一位美丽的少女,她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吸引众人的目光。我悄悄跟在她身后,她并没有看到我,依旧哼着不知名的流行歌曲,像一只招摇过市的蝴蝶。刀是从后心插入的,当场毙命。那一刻,我觉得自己是真实存在的,倘若我不存在,又怎么能毁掉这么美好的女子呢?我内心洋溢着快意和幸福,并对美好的未来充满的期待。
  第二个,是一个被众人拥簇着的商界名人,他也是那么耀眼,似乎全身都笼罩着用百元大钞做成的光环,散发着银行自动柜员机的味道。我就站在他家门口等他,他一边打着电话一边拿钥匙开门,完全看不到我的存在。依旧是刀,温热的血从左胸喷涌而出。我记得当时,他挣扎着望着走廊的电灯,却没有看我。我猜,他生命结束的时候,眼前一定晃着“W”,因为临走前我特意看了看那电灯,之后好几分钟眼前一直晃着“W”。
  然后是第三个;
  随之是第四个;
  继而是第五个;
  到了第六个是,终于上报纸了。
  那天,我拿着报纸,内心被激动塞得满满的,几乎快要被幸福压得喘不过气来。每当听到街头巷尾谈论我的杰作,我都觉得得意洋洋,甚至连老妈煲电话粥的内容也换成了这个话题。
  幸福,来得这么快——我终于要被瞩目了。

5.
  幸福,去得这么快。
  就在我准备去向世界宣布这些杀人案件都是我的杰作时,凶手被抓了。他的照片被刊登在报纸的头条,那么耀眼,那么瞩目。甚至,他还上电视了,电视里说他杀了十好几个人呢!他在电视里得意洋洋地瞥了我一眼,目光里充满了嘲弄。
  可恶!我的功劳怎么能这么轻易就被别人抢去呢?他杀的那“十好几”个人里,有6个,哦不,有7个是我的辛苦劳动哪!
  我气势汹汹地来到警局,每一个警察都十分忙碌,我木木地站了半天,就像一只没人理睬的苍蝇。我咽了口吐沫,走到一个看起来稍微不忙的警察身边,把报纸摔到他的桌子上,指着上面的照片大声说道:“这个人杀的人里,有一半是我杀的!”
  警察抬起头,看了看我。
  其实,我并不确定他有没有看到我,因为他马上又低下头,继而打了个电话,然后我就被人叫到了另外一个房间。
  当我充满期待地等待着自己一鸣惊人的时候,母亲来了。
  她对那些警察说些什么,低头哈腰的,然后就拉着我回去了。
  回家的路上,她并没有看我,依旧抱着手机家长里短,好像跟在她身后的是一团空气。

6.
   我,以及许多像我一个卑微的人,淹死在人海里,化作一粒透明的沙。我们那么普通,那么不起眼,那么没有建树,我们每天匆匆地来,又匆匆地走,没有人能看到。
  就像那些卑微的虫子们,惊蛰时,你可曾注意到过它们的蠢蠢欲动?

发表于 2012-9-21 05:06: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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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1 20:28: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不错.,..我喜欢  
发表于 2012-9-21 22:24:13 | 显示全部楼层
活着,以死的姿态……  
发表于 2012-9-22 07:0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初来乍到,请多多关照。。。嘿嘿,回个贴表明我来过。  
发表于 2012-9-22 15:25: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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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lang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2-9-22 23:46: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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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3 07:2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好想升级  
发表于 2012-9-23 10:4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宁愿选择放弃,不要放弃选择。  
发表于 2012-9-23 13:26: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厉害!强~~~~没的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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